欢迎进入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官网!

发布时间:2020-11-18 10:31:51

欢迎进入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官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发布时间:2020-11-18 10:32:53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logo

发布时间:2020-11-23 14:56:40

搜索
搜索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资讯分类
/
/
/
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 标准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 标准的通知

2020-11-23 16: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2017年10月16日,国家认监委印发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7年第四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科〔2017〕124号),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五项涉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吸收了国际标准最新内容,融合了国内相关管理部门的特殊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和管理活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
 
  为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经研究,现就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使用明确如下:
 
一、使用下列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作为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继续遵循“通用要求+特殊要求”的模式。
 
(一)通用评审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适用所有检验检测领域。
 
(二)特定领域评审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 218-2017),适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等。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RB/T 219-2017),适用司法鉴定机构。
 
 
 
二、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RB/T213-2017)作为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依据
 
 
 
三、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复检机构要求》(RB/T 216-2017)作为食品复检机构名录公布的条件要求
 
 
 
四、过渡期安排
 
  前述五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于2018年6月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五、文件替代要求
 
  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国认实〔2016〕33号),2015年7月29日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失效,由前述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替代。
 
 
特此通知。                            
 
国家认监委
 
2018年5月7日

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 标准的通知

  • 2020-11-23 16:02

【概要描述】

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 标准的通知

【概要描述】

  • 2020-11-23 16: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2017年10月16日,国家认监委印发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2017年第四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科〔2017〕124号),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五项涉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吸收了国际标准最新内容,融合了国内相关管理部门的特殊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和管理活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
 
  为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经研究,现就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使用明确如下:
 
一、使用下列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作为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继续遵循“通用要求+特殊要求”的模式。
 
(一)通用评审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适用所有检验检测领域。
 
(二)特定领域评审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RB/T 218-2017),适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等。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RB/T 219-2017),适用司法鉴定机构。
 
 
 
二、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RB/T213-2017)作为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依据
 
 
 
三、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复检机构要求》(RB/T 216-2017)作为食品复检机构名录公布的条件要求
 
 
 
四、过渡期安排
 
  前述五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于2018年6月1日起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中开始试行,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五、文件替代要求
 
  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国认实〔2016〕33号),2015年7月29日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失效,由前述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替代。
 
 
特此通知。                            
 
国家认监委
 
2018年5月7日

相关文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底部导航

发布时间:2020-11-23 15:04:00

网站首页  ▏ 公司概况  ▏ 业务范围  ▏ 公示信息  ▏ 资源中心  ▏ 资质荣誉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

发布时间:2020-11-23 15:04:33

版权所有:天津市宇相津准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天津 津ICP备17009997号

二维码

发布时间:2020-11-23 15:04:49

 

tu